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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k771217 發表於 2009-7-24 05:47 PM

【短篇小說】【古代人殺古代人】【完】

本帖最後由 時心紫 於 2009-8-7 10:59 AM 編輯

元末清初─台灣。小明,一個因為作者懶得想名字的主角。



一開始就死了。



衙門裡,兩個捕快討論著小明這具冰冷的屍體 …
高高壯壯的捕快說:『喂!照你多年經驗的判斷,他應該是怎麼死的?』
矮小的捕快:『恩…死者身上無明顯外傷,也沒有中毒的跡象,享年也不過28歲,
實在難以推斷他是怎麼死的,你有什麼高見嗎?』
高捕快得意洋洋,不發一語,把屍體翻到側面,指著脖子上的瘀青處。

『難道是武林間人人聞之喪膽叫媽媽的吹箭?』矮捕快縮了一下。
高捕快:『不,這是草莓。』突然一陣臉紅。
矮捕快:『草莓?草莓算外傷嗎?』
高捕快:『草莓是由於瘀青所造成的,就本草肛目記載,是挫傷的一種。』
矮捕快:『你…確定?』
高捕快:『不然來賭看看?』
矮捕快:『好!我就不相信有這麼扯的事情。』



過了兩個時辰,縣太爺才從房間緩緩走出來,還不時對房間裡的妻子拋媚眼。
縣太爺:『升堂!』
『威~武~』這段很老梗,但是還是要用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華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花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婷。


『大人你要替我作主阿!』小明他媽,眼匡泛淚。

爺『有何事稟報?』
明他媽『小人的孩兒被他們三個害死啦…』
爺『此事當真?』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華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花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婷。
明他媽『當真!當真!昨晚我逛街回來,就看見我而橫屍家門口,就他們三個在場。』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華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花。


『大人冤枉阿!』小婷。
爺『就算在場也不能證明是他們三個動的手阿,還有你們三個……他媽的給我安靜!!!!』
明他媽『一定是他們!一定是他們!大人您要明察秋毫阿!』
爺:『本官自會審判,小華,你昨晚和小花小婷在明家做什麼,從實招來。』
『大人,請聽我們慢慢說給您聽…………』




昨天黃昏,華家門口。


「呵呵呵…嘿嘿…被我抓到了吧!把肚兜脫下來!」
「請不要這樣。」
「快點把肚兜脫下來!別怪我動粗喔!」
「不要這樣啦~~~拜託你~~~」
「渾蛋!快點把肚兜脫下來!那條是我的肚兜耶!」
「小華啊~~算我拜託你,你好心一點肚兜分一條給我穿好嗎?」
「分給你穿?你這白癡!我也只剩下兩條了耶!快點脫下來還我!」
「我跪下來求你了!小華大爺~~我已經沒內褲可以穿了,你就當一次好人讓我穿條內褲好過冬好嗎?」




儘管小明苦苦哀求我,我還是不願把我珍藏的肚兜分給他,這可是我從我的夢中情人小婷那偷過來的!





沒料的小明那死矮子,矮子矮卻一肚子拐,收起我的寶貝肚兜開始往自家方向跑,臉上還掛著一絲淫笑。

但死矮子矮歸矮,跑的倒是挺快的,不一會兒我就追丟了,可見他腳下的NIKE球鞋應該不是A貨。




鏡頭轉到小明




『阿!小花,真巧阿,在散步阿?』小明看到心儀的小花,不自主的停下來聊天,並四處張望小華的蹤跡。

『恩,剛要回家。』小花冷冷的說,他對小明一向沒什麼好感。

『小花…其實我…有些話要告訴你…』小明想趁這個時候告白,如果不是他瘋了,就是作者瘋了。

『有屁快放』小花一臉不耐,小明卻覺得很可愛。

『我…我想跟你成親。』小明抓著小花的手,勇敢說出了心裡的話。

『對不起小明……我…不太喜歡小孩子…』小花一時不知所措。

『沒關係啊!又不一定要生...』小明覺得好像有希望了,欣喜若狂。



















『媽的小矮人!我是在說你!!』小花補了他一腳,掙脫了小明的手,往家的方向前進,

只留下小明抱著肚子,暗自的留下男兒淚…









問世間長高唯何物,直叫矮子生死相許…………。










『死矮子找到你了!別跑!』小華突然衝了出來,手上還拿著一串魚蛋,看來是剛剛在逛街時發現小明趴在路邊。

『不准再叫我矮子!!』小明怒火中燒,往小華衝了過去,但小華雖然跑不過他,打架卻上佔了上風。

小華以一隻手抵著小明的頭,一邊吃著魚蛋。

『你…在哪買的?』剛失戀的小明剛好肚子餓了。

『隔壁街。』簡潔有力,然後推了他一把。

『還有剩嗎?』小明被推倒在地上,不忘補上這一句。

『很抱歉,限量是殘酷的』小華拿走他的肚兜,面向夕陽,用背影說了這句話就走了。





『這些事跟我兒的死有什麼關係!!』明他媽怒吼。

『大膽!掌嘴!』縣太爺聽故事最討厭別人插嘴了。

這時,大夫走了進來。

『稟告大人,小的查出小明的死因了。』

『說。』

『是草莓。』

『放屁,我家小…』

『掌嘴!!』縣太爺最討厭有人罵髒話了。

『為…為什麼我兒…會被種草莓而死…』(我看明他媽也快死了。。。)

『掌嘴!!!』縣太爺這次應該是純粹打上癮了。

此時高捕快笑嘻嘻的拿了矮捕快一個月的薪水,接下來小婷繼續說道:








昨天傍晚,我看見小明躺在路邊,我以為在玩什麼遊戲,所以想跟他一起玩,沒想到他說失戀了,

我很高興,因為我喜歡他很久了,所以我藉機想要灌醉他,晚上就可以………嘿嘿…………

然後我就把他扶到了酒樓,小喝了幾杯以後,就再他耳邊說了一些話…





『你故意講黃色笑話給我聽的嗎?你害我撘……了啦……』雖然聽不懂,但小明臉紅的對我吼,真的好男人噢(羞)



然後他說身體不舒服轉身就要回家,可是我不管說什麼,他就是不轉過來,不知道為什麼,還一臉害羞,

最後我有點生氣說『就算不喜歡我也面對我跟我說嘛!』



『嗯…我覺得今天我的背影還滿帥的…所以……』然後甩掉我的手,跑回家了,只是他都彎著腰跑,很奇怪。













看到這裡大家一定會有個疑問,那犯人到底是誰?

犯人,就大家自己猜猜看吧,我累了,該睡了。

主題格式錯誤已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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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5843 發表於 2009-8-16 04:08 PM

笑{:1_newbiggrin:}{:1_newbiggrin:}{:1_newbiggrin:}
大大真是,
創意十足。
小弟真是,
甘拜下風。

阪井悠二 發表於 2009-8-18 08:39 AM

人如果早死的話要叫做得年不是享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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